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--致家长的一封信

发布时间:2024-12-02 | 显示可打印版本

尊敬的家长朋友:

您好!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,主题是“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”。我们借此机会向您和您的家人传递一份特别的关爱与提醒。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,孩子的安全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。作为家长,您不仅是孩子的监护人,更是他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第一个老师。在日常生活中,请您以身作则,遵守交通规则,为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。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,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监管,确保孩子们的安全出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步行安全

1.冬季天气寒冷,有时还会有大雪、冰冻、大雾等恶劣天气,请各位家长提醒孩子上学提前出门,外出最好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和防滑性能好的鞋子。

2.外出佩戴帽子、耳套等保暖物品时,一定要调整好角度,使其不遮挡视线,便于观察四周来往车辆。

3.路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靠右小心慢行,切忌以滑行代替步行。

4.过马路遵守信号灯,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;没有人行横道时,可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,确认安全后再通过,不得在车辆临近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、折返。

5.不在车辆周围或可能行经的小区道路、停车场等周边路段逗留玩耍,警惕汽车盲区,偶遇大货车时,请尽可能远离。

6. 家长要做到文明出行,为学生树立榜样;遵守交通规则,做到减速慢行,不急速变道,不猛拐插队,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,坚决杜绝酒驾、醉驾行为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骑行安全

1. 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,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。

2.  骑乘骑行电动自行车做到“五不一戴”

不闯红灯:遵守红绿灯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,不能因为骑电动车就不遵守交通规则,以免发生交通事故。

不逆行:逆行容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,增加安全隐患。

不违法进入机动车道:电动车和摩托车应根据其属性在规定车道行驶,避免与机动车发生刮蹭或碰撞。

不酒驾醉驾:无论是电动车还是摩托车,酒驾和醉驾都是违法行为,会对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影响。

不违规载人:电动车和摩托车不能违规载人,超员载人会增加事故风险。家长和学生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乘车安全

1.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提醒学生有序上下车,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窗外,也不向外乱扔杂物。乘车到站后,不直接从车头前方横穿马路,应寻找距离最近的斑马线或过街设施过马路。

2. 上下学需要乘车时,请家长选择正规车辆,避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、超员超载等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。

3.上、下学高峰期,请各位家长把握接送时间,不在校门口滞留、扎堆;开车接送孩子的车辆在学校东门指定区域有序停靠,确保社区及学校周边道路安全畅通。社区环境,你我共建,希望通过学校、家长和社区的共同努力,我们可以共同创造一个更安全、更和谐的交通环境。

4. 在学校门前及周边区域,有交警、协管员、学校老师及家长志愿者进行交通疏导和指挥。请家长和孩子们务必听从指挥,积极配合,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。

文明交通,携手共创。安全出行,幸“盔”有你。让我们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,为创建安全畅通、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社区环境作出应有贡献!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中山实验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1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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